日前,国家能源局发布的《煤层气(煤矿瓦斯)开发利用“十三五”规划》提出,“十三五”期间,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4200亿立方米,建成2-3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。
2020年,煤层气(煤矿瓦斯)抽采量达到240亿立方米,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100亿立方米,利用率90%以上;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,利用率50%以上,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280万千瓦,民用超过168万户。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2015年下降15%以上。
以沁水盆地、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,继续实施山西延川南、古交和陕西韩城等勘探项目,扩大储量探明区域;加快山西沁源、临兴、石楼等区块勘探,增加探明地质储量。到2020年,新增探明地质储量2515亿立方米。
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,实现产量快速增长。到2020年,两大产业化基地煤层气产量达到83亿立方米。
加快贵州、新疆、内蒙古、四川、云南等地区煤层气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,实施一批煤层气勘查项目,力争在西北低煤阶地区和西南高应力地区煤层气勘探取得突破。到2020年,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685亿立方米。
新建贵州毕水兴、新疆准噶尔盆地南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。在内蒙古、四川等地区建设煤层气开发试验区,实施一批开发利用示范工程。到2020年煤层气产量达到11亿立方米。
在辽宁、黑龙江、安徽、河南、湖南等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区,鼓励探采结合,开展煤层气井组抽采试验,加强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综合勘查、评价。
在辽宁铁法、黑龙江鹤岗、安徽两淮、河南平顶山、湖南湘中等矿区,加大煤矿区煤层气资源回收利用力度,开展煤层气地面预抽,推进煤矿采动区、采空区瓦斯地面抽采。到2020年,煤矿区煤层气产量达到6亿立方米。(源自中国矿业网)